申請更新EAD,結果重複申請了: 第一個地址寫錯(用了過期的Instruction). 發現後,又filed 了一個。 才寄走,就收到第一個收據(輾轉幾個星期,不知道怎麽被哪個部門接受了)。 現在綠卡已經收到,兩個EAD pending: 請問: 1, 還有沒有可能取消第一個申請(理由是重複filed )? 2,最關鍵問題,我的兩筆申請費,第一個能否要回來?(梁個都要回來就不指望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