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現持H-1B,full time 為一家公司工作,請問現有另一家公司想雇我,是否可以申請另一個full time H-1B. (不知有沒有所謂的fulltime h-1b之稱)這樣我可以為兩個公司同時工作。 2. 我想通過第二個公司辦GreenCard,不知有何限製。Must be full time? 3. 如申請第二個H1B,是否必須通知第一個雇主?移民局是否會通知第一個雇主?或在法律上我必須通知第一個雇主?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