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管是不是做得太絕, 公司倒閉了怎麽辦?
抓緊140, 搶占一個PD再說. 離不離職考慮的因素很多, 比如配偶是否有機會辦綠卡, 新公司背景調查會不會找現公司問因何離職. 該放棄的也隻好放棄. 但絕不絕不是考慮之一.
建議以綠卡為重, 有工作的情況下, 工作好一點差一點區別不那麽大. 主要看工作是否穩定. 這是EB的基礎. 失去一個工作機會還可再找, 綠卡要是失去了機會, 影響以後找工作. 萬一(俺是說萬一)下個月中國再C一下, 你就失去了遞交485的機會, 那可是半張綠卡呀. 看看壇子上的人等綠卡用了幾年, 等幾天再換工作算根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