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3 後天排期到了,今天律師發email, 說收到移民局通知後天早上要 finger print. 而且就我一人的,LD的還沒消息。 可是我還沒接到正式LETTER, 律師EXPRESS給我原件,要是來不及就得改期。 有沒有人遇到過隻要一人FP的?要是不能及時收到原件,是不是就沒有去的必要? 如何改期哪,看心上說要寄原件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