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綠卡主申請人(EB2),2008年485 被批準,老公(dependent)的要求補材料(可有可無,象首次入境的I-94),之後 排期倒退,直到6月才輪到。我們7月回國休假,有幾個困擾的問題想請教: 1。我拿到綠卡3個月後換了工作,會對老公的綠卡有影響嗎?移民局會因此拒絕老公的485嗎? 2。老公有AP,即使485被拒(呸,呸,呸),也一樣可以進來嗎,另外,他本人是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