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需求在每季度進行評估,按INA202(a)(5)的規定,這些剩餘的名額可以不論申請人 出生國進行分配。對於名額有富餘的國家,這些剩餘名額計入7%的總數,因為這些國 家的配額通常怎麽都不會被用光。而對於名額緊缺的國家,這些額外的簽證名額不計入 7%的限製。這使得像中國和印度這樣名額緊缺的國家能超過7%限製, 從而使更多的 受益人可以有簽證名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