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師提了一下團員的問題,說我不是黨員,感覺律師建議的填寫和處理方式和網上看到的黨員的處理方式一樣,在是否GCD及附屬組織成員中要選yes,要附說明信什麽的。這樣處理對嗎?難道隻要一個說明信就什麽都夠了?萬一要補什麽材料的,我啥文件都找不到了,團證啥的都不知扔哪裏去了,那不死定了?求解..謝謝謝謝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