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懇請863211老師和皮匠老師幫忙:有關failed to maintain a lawful status

來源: 2010-04-25 06:07: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那幾天的打工,發的工資的日期是在OPT有效日期以後,一點問題沒有。如果打工的時候,根本就是CASH payment,一點都不相幹。

如果是在OPT EAD之前發的工資,又代扣了聯邦稅,一般也應該沒有問題,因為這收入反應在那一年的報稅中,而你有OPT EAD在這一年裏。當然,如果USCIS細查你的收入,或許會有一點問題。但,我想不會影響你的綠卡。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