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Pjiang 或863211等老師關於父母移民

來源: 2010-04-23 21:37: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G-325A Form的問題

父母過去5年裏來美國(我這裏)和加拿大(我弟弟)探親過3次,每次都少於6個月。

在填寫 “Application's residence last five years”時, 是不是需要將我和弟
弟的地址,探親時間段寫上去?還是隻寫父母在中國的地址就可以了?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