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在美居住和工作五年,尚未取得綠卡,可以開出華僑證明嗎?

來源: 2010-04-17 11:32: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的通知》(國僑發〔2009〕5號)的規定,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具體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3.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從第二條來看,合法在美居住和工作五年,尚未取得綠卡,應該是可以開出華僑證明的。可總領事館的網站說僅限綠卡,有那位老師知道這是怎麽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