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AP回國的困擾,怎麽辦?
我現在是EB2, 485Pending, PD: 11/2006.
剛有一個工作offer,需要我長期呆在中國,雇用關係仍屬於美國公司,不是純海龜,但是工作地點是中國,老婆孩子留在美國.
剛申請完AP, 希望能盡早批下來。
問題是:AP表格上明確有規定申請期間需要呆在美國。
1.能以工作要求為原因去Local Office 申請Emergency AP 嗎?
2.估計以後每年要申請AP, 難道都需要在美國申請完再走嗎?
估計版上會有類似的情況,請問怎麽解決的.或請有經驗人士支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