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身份是H1,馬上要交I-130和I-485了,但心裏有個疑問,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在國內離職的時候因為沒有交違約金,單位把我告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了,並且裁決了。後來因為我沒有及時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單位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有可能還申請了限製我出境)。現在我已經委托律師去了結此事,但不知幾個月後綠卡的背景調查會不會有問題? 另外,我需要主動把這事告訴移民局嗎?I-485的說明裏,要求提交以前犯過事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