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申請過兩次AP了, AP的有效期到今年的6月份. 我是非2009年8月31號入境的, 入境官對我說,有效期是以入境時蓋的章為準. 也就是說AP的有效期到2010年8月31號. 到底是不是這樣呀? 有沒有人經曆過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