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大, I-824 批準求助-究竟beneficiary是誰?
我的I-485已經批, 申請國內配偶follw-to-join. I-824 表中 Part 3-2 principle beneficiary of the original petition 按照pjiang老師博克的意思添的是我自己;Part 3-4 才添的是配偶。 I-824 批準後寄給我的I-797 上beneficiary 和 petitioner 都是我自己。
今天看到有人說beneficiary應該添配偶, 難到是我理解錯了?如果這樣我是不是得重申請啊?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