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急問863211, pjiang老師!

來源: 2010-03-03 20:41: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謝老師。另外再問:
聽說這個mail in的PWD是從2010年1月1號開始的新規定。您指的是不是: prevail wage application filed between Jan 01, 2010 and January 20, 2010, need to be mailed in 啊?

怎麽現在MITBBS上的有些正在辦H1B transfer的人還在說他們公司律師說H1B transfer需要這個mail in PWD啊?

真的糊塗了。關鍵是現在這個新公司的HR不讓我跟公司的律師直接通話。什麽問題都要通過他們。而且他們反應速度和效率慢的難以忍受,電話不接,Email回的很慢。急啊。如果可以直接問律師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