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補充材料的信裏要我提供我交了費用的receipt,他們沒有兌現那張支票,所以我從來都沒有收到過receipt。我是否應該在補充材料裏再寄一張支票,另外再把上次的支票的底單複印件一起寄過去,附一份說明告訴他們上次我寄了但是他們沒有兌現?這樣做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