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結婚證是中文的,要求notarized/certified translation. 以前做過送給美國移民局的,就是我們自己翻譯一下, 附個statement說翻譯是完全且準確的,簽上名,然後找當地的公證人公證一下. 這個樣子的美國是接受的,不知道加國的移民局接受這種形式 的嗎? 請知情人指點,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