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申請Eb1-a 的140,請教各位有經驗的老師: 我在國內一個大學工作時,給當地政府搞了個科學博物館。後來,博物館這事也給市的一家報紙報道了(我已經找到當時的報紙)。學校也給我發了獎和證書(以學校的名義),證明我是主要籌辦人,並且由於造成好的影響,給我發了學校級別的award。請問這個應不應該和文章,review等並列加到我的申請上去? 我怕這點上不強,卻反而被RFE這事。能否告訴我您的建議,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