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果他們搬到美國來了, 我需要找移民局給他們改地址嗎? 還是隻有我搬家了才改地址? 4) Package 4是要等我的Package 3處理過才發給她們還是兩個平行作業? 我看了些舊貼, 但對這倆package裏麵都有些什麽材料好象沒什麽介紹. 有相關舊貼或者連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