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屬於滯留了(因為身體原因不能走),lg還能邀請他父母(或其中之一)來美嗎? 如果隻寄J1的材料,不提我,簽證官可能會問配偶情況,那時之好回答在美國,但是不是J2, 如果告訴VO我是H1(實際已過期),在另外一個州,VO會不會很快查到我實際上已經逾期滯留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