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長有短。

來源: 2010-01-19 12:19: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最快的朋友用了3個月,我自己14個月,還有不走運的朋友用了3年,最後還要找律師。我沒看出我們之間條件的明顯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