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比較特殊,我07年拿到婚姻臨時綠卡,在臨時綠卡到期前離了婚,我單方麵申請解除綠卡條件成功,現在剛剛拿到永久綠卡.我的問題是,象我這種情況,多久能申請公民?是從07年(臨時綠卡)算起5年,還是3年,還是從現在(永久綠卡)算起5年?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