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見了以前約好的律師,關於申請轉身份,他說如果申請被批準,則一切ok,但是如果申請被拒,則180天的計算是由i94過期第一天開始計算的,也就是要back date? 請各位老師看看,律師弄錯了?關於這個有明文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