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如果父母雙方都成為公民,那麽他們的未成年的孩子不需要申請,自動成為公民。 如果父母隻有一方成為公民,一方保持綠卡,那麽他們的孩子就需要申請130, 就像走父母當時申請綠卡的過程,隻是沒有排期的限製?如果一方成為公民,為國內未成年的子女申請,一般需要多長時間?續要找律師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