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給不給都無所謂的。律師這麽做就是為了自己的業績罷了
來源:
vivaldibow
於
2009-12-22 23: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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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燕子. 我就是有點覺得是私人身份的東西,怕給了以後說不定有什麽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