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回答。可是如果寫cooperation,言外之意是美國這邊還保留工作,其實這邊的工作已經沒有了。將來萬一要求出示什麽證據,不就完了?寫 2 year temporary employment合適嗎?這樣寫又好像和美國這邊聯係不夠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