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領事館規定有效期少於6個月才能換新.所以須等到12月15日後才能申請新護照.而那時簽證已過期. 我也覺得那個移民官理解錯誤.從他專門出來到接機口找我解釋,也可能顯示他心裏有點虛.但目前狀況如此,能否直接向移民局寫信解釋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