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官一要證明二老來美國後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二要證明二老來美國後不會長期滯留,即他們去簽證時應帶上相關材料以能夠讓簽證官相信他們會在完成探親事宜後回大陸,這些材料可以是房產證明和銀行存款,及工作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