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成為公共負擔。 1。 你的擔保人未能證明他有長期穩定的收入。 2。 本館認為擔保人願為你擔保的意圖不可信。 拒簽後拿到 藍單+黃單 我與妻子二人收入去年有5萬多,主是是妻子的收入。但前兩年隻有3萬多。以後收入會逐年升高。 有一個孩子 請問最近是否有很多父母廣州拒簽(因為美國的經濟形式)? 請問接下來該怎麽辦?是請美國的律師好,還是請領事館旁邊的那些委托“公司”辦好? 請大家多多幫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