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的是PERM-EB3,想問如果要重新申請EB2,一定要目前的EB3-I140批了以後,重新申請的EB2才能用EB3的PD,對嗎? 第二個問題是,申請EB2以前可以換個公司嗎?也就是如果在I140批準以後,原原公司撤消了當前的EB3,之後申請的EB2還可以繼續用原EB3的PD嗎? 謝謝各位大俠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