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了, 想讓媽媽來修養一段時間。 在表格裏要求媽媽以前的雇主和學校。 都是幾十年前的事了, 可能早就不存在了。 而且, 以前是四川省的, 現在歸重慶了, 應該怎麽填呢? 大概齊可以麽?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