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EB 綠卡的本質是基於 future job 的

來源: 2009-08-14 17:09: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給綠卡的目的是為了給將來的雇主工作。

所以說以前的工作時間長短沒有什麽關係,關鍵是拿到綠卡後給雇主工作。我看了其他律師的發言:很多說最好工作 180天道一年。持這些觀點主要是印度律師: Murthy 等。

有些美國律師我也看了,大多是認為最好工作至少 9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