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EB1B可以帶走,perm EB2 不行?
好像是485 pending 〉180天 EB1B 140 已批準,換工作的話,隻要新工作還符合EB1B要求,就可以根據act21法案,不用重新申請140。
但不明白,為什麽同樣情況,485 pending 〉180天,perm EB2 140 已批準,換工作的話,即使新工作還符合EB2要求,也不能利用act21法案,還要重新申請140?
為什麽呢?
好像是485 pending 〉180天 EB1B 140 已批準,換工作的話,隻要新工作還符合EB1B要求,就可以根據act21法案,不用重新申請140。
但不明白,為什麽同樣情況,485 pending 〉180天,perm EB2 140 已批準,換工作的話,即使新工作還符合EB2要求,也不能利用act21法案,還要重新申請140?
為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