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先遞交I130/485,然後隔個4,6個月的樣子,再遞交進I765辦EAD的話,是不是會拖長130/485的審辦時間呢? 就是想省下幾個月的時間,聽說一但辦理1年的有效期是從ISSUE日算起的,而我可能會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不去找工作. 各位大俠幫幫忙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