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一起遞交的NIW 140和485. I140 1月底批準下來,5月份,自己決定回國。 當時遞交了I824表,要求境外調整身份。然後回國 5月29號,移民局受到824表,$340check也被兌換。 6月15號,移民局來信說已經把我的485 transfer 到USCIS了. 剛剛收到移民局來信,要求去麵試,帶許多證明文件,如雇傭證明,工資單等, 我人已經在中國,不知道怎麽回事。 難道I824沒有起到作用嗎? 如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