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485是2007年7月遞的(priority date是2007年5月),11月打完指紋後就一直沒有消息了.現在他在美國的公司希望他到北京負責成立辦事處,工資和一切待遇都在美國保留.請問如果回去工作,會影響在美國的485申請嗎?如何才能保留我們的申請有效?是否我們需要每年至少在美國居住一定時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