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拿到綠卡,但不是主申請人。由於我LG作為主申請人不願意為我在國內8歲大的兒子辦follow to join,我隻有另外想辦法。就我目前所知,可以試著辦探親簽證過來,那樣,簽不簽得過是個問題,就算簽過了,這邊也隻能呆半年。 我想盡快與兒子團聚,所以為此憂慮。誠心請教大家,有沒有什麽好的途徑,可以讓我與兒子早日在一起,而不用長期分開。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