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 去年我去加拿大登陸, 以H1身份回美, CIS 邊境官員拿走了我H1批準件上的那個I94, 給了我一個新的I94. 今年初我H1過期, 我用EAD 工作, 且我的中國護照到期, 換了一本新護照.五月底我去了一次加拿大, 回來時用新的中國護照及AP 進來的, 又給了一個新的I94. 問題是我上次的I94釘在舊護照上, 也沒帶在身上, 邊境官也沒提起. 我這個上次去加拿大回美的I94是否應交回給CIS? 該寄到那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