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去年我們出經濟擔保,今年父母想自己提供是否可行?再者去年沒有寫英文邀請函今年我想應該附上。 簽證官去年拒絕時留下一句“如果下次還是同樣的東西就不必再來”之類的話。 希望各位有經驗的大俠幫忙分析分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