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H1 to F1.

來源: 2009-05-04 18:45: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被layoff危險,現為H1B簽證,並且單身無戀人。想轉學生簽證。但International office說, 要想成功,必須先回國內再簽出來. 如果留在美國,遞交I-20和I-537(???)後,學生身份的生效日期以移民局批準的日期為準。因為無法知道這個具體日期,所以早於那天辭職或解雇,就有非法居留的記錄。若晚於那天辭職或解雇,就有非法雇用的事實。所以必須回國內再簽出來。請問各位,不知這話對不對。有沒有別的法子了。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