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J1簽證,老公是美國人,因此打算申請婚姻綠卡。我在2月份提交了J1豁免的材料,現在還在等待豁免結果。準備在豁免成功後,馬上提交綠卡申請材料。但是我的DS2019表將在今年9月30日過期,也就是說,在我申請綠卡期間,DS2019就會過期。請問如果我在那個期間仍然在美國居留,是不是就不合法啊?我是否應該在過期前回中國?急死了,希望大家幫幫忙,告訴我該怎麽辦。本人在此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