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前年交了485。 去年回國一趟用了AP。現在是AOS狀態。我想邀請媽媽今年探親。這樣的話,156表上的第37項, 是否要填Working (AOS)?是否對媽媽獲得簽證不利?我是不是應該轉回H1B簽證才好。 媽媽以前來過半年,這一次本可以用中信代簽免麵簽了。真不想讓她再麻煩了。謝謝大家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