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剛剛H4來美國,我想讓她加入我的485申請(PERM EB2)。問題是我的485已經file 了,PD是FEB2006。公司律師告訴我要等我的status Current之後,綠卡批之前才能遞 交申請。但據我周圍的幾個朋友告訴我應該可以立刻遞交。十分疑惑中,請問這裏那位 可以知道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