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EAD是基於EB3 485,140在去年就批了,我是住申請人。今年初LD的EB1A批了,兩人在上個月都重新遞交了基於EB1A的485。 剛剛收到USCIS的email說兩人的EB3 485和LD 去年遞交的NIW 140都被denial了,不知道什麽意思。我想請問我現在是否還能繼續工作,還是必須暫停工作,重新申請一張EAD才能繼續工作。謝謝各位指教。另外EAD有加急申請的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