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 還有必要繼續嗎
我們目前的情況是eb2, pd 06年10月。這個月的排期不動,讓我們心裏都挺失望的。所
以我們準備自己弄eb1b。不過ld的硬件條件不好,發簡曆給幾個版上有名的律師,一個
說需要具體信息,一個說可以試試,2個說不夠條件。心裏有些灰心。但是還是有點不
甘心,想自己辛苦一些,自己申請,有一點點希望,就算花點錢也去試試。
這裏有經驗的前輩們,覺得有必要試試麽?我們的處理中心將會是nsc.聽說efile可以
發到tsc.是這樣嗎?
還有,我們用過ap回國,所以現在的身份很不明確。以前都是h1b.如果這次申請了eb1b
,一旦被拒,我們會有身分上的麻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