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NIW) 以批, I-485 剛收到 RFE 會是怎樣一回事?
請教各位,我的情況大致如下:
2007年7月遞上NIW 的I-140(TSC,電子投遞)及I-485(NSC,手工填表投遞)申請。十一月I-140批準。今天剛收到email說UCSIS已發出要求“additional evidence”的通知。我以為I-140通過了,絕大多數情況I-485就隻需要等了。。。請教各位這種事情是好是壞?
其他情況如下:
常春藤聯盟畢業電機工程博士。從事微電子研究多年。十幾篇論文,五項專利。現在加州大學任項目科學家(軍方出資)。目前用(半年前延期)EAD工作。用過AP出入數次。延期AP申請剛寄出。推薦信都是一起工作過的人寫的,雖然也有政府部門的。不知道會不會要求更多“independent”的推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