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律師在虎你, NIW和EB1的偏重點不同

來源: 2004-08-26 20:02: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然有共同的地方),一封信在內容上不可能兩全, 一個推薦人寫兩封信還可以, 共同的地方不用動, 偏重點NIW強調你的工作符合美國國家利益, EB1強調你在同類科研人員中出類拔萃.

如果你的律師仍堅持一信兩用, 除非兩個申請一個收費一個免費做, 不然的話考慮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