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EB-1A綠卡補件問題:一共10條,需要全部補證據嗎?

來源: 2009-03-15 16:10: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按照規定,滿足三條以上要求就可以被批準。補件通知上,把所有10條統統提及,其中發表的文章上是滿足要求的,其他的九條都要求補件。其中,感覺能補足的有三條,其它的感覺難以提供更多證據支持。

請問: 補足三至五條是否足夠?無法提供更多證據的,如何處理?
謝謝!感覺有點急,請各位出出主意!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