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 AOS(副申請人), 想請我的父母再來美國小住幾星期。他們以前來過(我當時是 F1),不過簽證已經過期,所以需要再次簽證。請教各位我這種情況可以邀請嗎?如果可以,我需要準備什麽文件? 在此先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