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年10月來美,3 個月後返回。我想邀請父母今年10月再來住幾個月,原來這是符合中信免麵試簽證條件的。可是最近(6 月18 日以後)聽說中信簽證申請條件改變了,隻有在美國居留1個月以內的,才可以免麵談。請問這是真的麽? 最近有人通過中信遞交申請並拿到的麽?我們是在上海領事館申請簽證。 多謝了!